為堅決打擊
利用電子計價秤作弊等計量違法行為,
切實開展
解決人民群眾“關鍵小事”整治行動,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肇慶市市場監管系統依法查處了
一批計量違法案件,
現將5起違法案例公布如下
01
端州區河旁流動疏導區某冰鮮店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案
2024年8月15日,端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端州區河旁流動疏導區某冰鮮店開展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督檢查。執法人員使用500g的標準砝碼對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1臺電子計價秤進行稱重測試,重量示值為1.04市斤,按動電子計價秤M1、M2、M3按鈕,重量示值改變為1.04市斤、1.09市斤、1.14市斤。
當事人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的計算機軟件的電子計價秤,損害消費者利益,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端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的計算機軟件的電子計價秤1臺,并處以罰款2萬元。
02
四會市東城街道某魚檔涉嫌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案
2024年9月6日,四會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四會市東城街道某魚檔開展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督檢查。執法人員使用1千克的標準砝碼對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一臺電子計價秤進行稱重測試,顯示示值為2.1市斤,按動電子計價秤上的其他按鍵,重量示值改變為2.2市斤、2.4市斤。
當事人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的計算機軟件的電子計價秤,損害消費者利益,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執法人員對上述電子計價秤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目前,四會市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03
鼎湖區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案
2024年9月10日,鼎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肇慶鼎湖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開展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現場使用1千克和500克的標準砝碼對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1臺電子計價秤進行稱重測試,顯示數值為1.5公斤,執法人員按電子計價秤的M1、M2、M3按鍵,電子計價秤顯示讀數分別為1.6公斤、1.65公斤、1.75公斤。
當事人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的電子計價秤,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執法人員對上述電子計價秤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目前,鼎湖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04
廣寧縣五一市場某魚檔涉嫌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案
2024年9月12日,肇慶市市場監管局、廣寧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肇慶市廣寧縣五一市場鮮魚區某魚檔開展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現場對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一臺電子計價秤用1千克的標準砝碼稱重,電子計價秤顯示讀數為1.05千克。執法人員現場操作,通過按電子計價秤上的其他按鍵,放置1千克標準砝碼會顯示讀數改變為1.10千克、1.15千克等。
當事人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的電子計價秤,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涉嫌違反《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執法人員對上述電子計價秤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目前,廣寧縣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05
廣寧縣匯盈市場某魚檔涉嫌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案
2024年9月11日,肇慶市市場監管局、廣寧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肇慶市廣寧縣匯盈市場某魚檔開展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現場對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一臺電子計價秤用1千克的標準砝碼稱重,電子計價秤顯示讀數為2.11市斤。執法人員現場操作,分別按下電子計價秤上的M1、M2、M3、電壓、防抖按鍵,電子計價秤顯示讀數分別為2.11市斤、2.21市斤、2.31市斤、2.41市斤、2.51市斤。
當事人使用具有改變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準確性功能計算機軟件,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執法人員對上述電子計價秤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目前,端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