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井道內存在進水、底坑積水問題會對電梯使用安全產生影響,電梯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電梯維保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檢修,尤其要注意排查被淹的電線,受損的安全開關和機械部件等,確認電梯無安全隱患、恢復正常運行后再投入使用。
然而,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某小區的物業公司,在知曉電梯底坑存在積水的情況下,仍不徹底整改,未消除安全隱患繼續使用電梯!
罰款:電梯底坑積水未處理
近日,桂城市場監管所對某小區的電梯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電梯底坑存在積水,容易導致漏電、安全回路老化、金屬結構銹蝕等問題,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現場對物業公司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要求其限時完成整改:將底坑積水抽走,同時加強日常巡查并及時自查自糾,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
當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小區的電梯進行復查時卻發現,電梯依然存在底坑有積水的問題,且電梯處于使用狀態。物業公司并沒有按要求完成整改,涉嫌構成未對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電梯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其立案調查。
物業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的規定。桂城市場監管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物業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安全管理責任要壓實
佛山市場監管部門再次提醒,物業服務單位作為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安全第一責任主體,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責任,包括維護和保養、安全檢查和驗收、提供安全設施和警示標識、監督和管理,以及應急響應等責任。尤其注意:
01
在電梯顯著位置粘貼電梯使用標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安全警示標志、維保質量監督卡和標明應急救援電話。
02
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電梯鑰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03
及時對電梯定期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將整改結果書面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反饋;不得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04
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在電梯口的顯著位置設置停用標志,并及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并經維護保養單位確認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電梯使用單位要不定時檢查電梯底坑是否有積水,尤其是下雨天,如有要及時進行清理,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專業水平和應急能力,嚴格落實好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電梯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確保群眾上下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