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2024年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及《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4年,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了3家銷售企業的3款產品(涉及梅江區、梅縣區、五華縣各1家1款產品),經檢驗,發現其中1款產品不合格(五華縣轄區的銷售企業,見附件),不合格檢出率為33.33%。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檢驗依據及檢驗項目。
1.車載充電器型電動自行車檢驗依據為GB 17761-2018。檢驗項目為車速限值、制動性能(干態)、整車質量、結構、車速提示音、電氣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淋水涉水性能、防火性能及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等。
2.非車載充電器型電動自行車檢驗依據為GB 17761-2018、GB 42295-2022。檢驗項目為車速限值、制動性能(干態)、整車質量、結構、車速提示音、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電氣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淋水涉水性能、對觸及帶電部分的防護、連接、防火性能及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等。
(二)不合格項目
不合格項目為“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和“互認協同充電”。
三、相關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及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結果處理。一是請五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不合格銷售者停止銷售同一產品,督促銷售者落實整改并對其者實施質量信用記分;二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銷售者依法進行處罰,將不合格情況函告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附件:不合格產品名單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本文附件下載:
不合格產品名單
序號 | 檢驗報告編號 | 產品統一名稱 | 產品標稱名稱 | 標稱生產者名稱 | 生產者地址 | 商標 | 抽樣場所 (或經營者) | 抽樣地址 | 規格/型號 | 不合格項目 | 備注 |
1 | WCJ2024-1275 | 電動自行車 | 電動自行車 | 天津新日機電有限公司 | 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開發區西區安和路 | 新日 | 五華縣水寨鎮臺邦電動車店 | 五華縣水寨鎮水寨大道中段382號 | TDT6190Z | 標識與警示語 、 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和互認協同充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