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藥品典型案例(第一百一十三批)
中科益維萊健康科技(山東)有限公司(原山東輕能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膳食纖維固體飲料案
2023年9月13日,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中科益維萊健康科技(山東)有限公司(原山東輕能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篡改產品生產日期。
經立案調查,該企業原名稱為山東輕能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煙臺市),于2023年6月7日變更企業名稱為中科益維萊健康科技(山東)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濟寧市)。該企業在原注冊地址對兩款膳食纖維固體飲料外包裝進行更換并對生產日期進行了篡改。
該企業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膳食纖維固體飲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沒收涉案產品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金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舉報對煙臺市金佰象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華佑超市銷售無中文標簽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煙臺市蓬萊區華佑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食品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李某某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上級交辦材料,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發現當事人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對其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仁安中西大藥房銷售劣藥、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煙臺市蓬萊區仁安中西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劣藥、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無完整購銷記錄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第一款、《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條、《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其處警告沒收涉案物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隱杉美膚館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煙臺市蓬萊區隱杉美膚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未經備案的一類醫療器械、經營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項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其處沒收涉案物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滿洲里市伊娃百貨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滿洲里市伊娃百貨店位于蓬萊區南王街道的工作室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化妝品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在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