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消費者趙女士在新北區一家蘋果專賣店購買了一款6296元的iPad,同時銷售人員推薦了598元的整機保修服務及一套iPad外部保護套裝,趙女士接受了。
但結賬之后,趙女士發現購物小票上顯示保護套裝實際標價為399元,與實際支付金額不符。趙女士要求解釋,但未得到滿意答復。趙女士認定商家存在價格欺詐,要求整機退貨或調整價格,遭到商家拒絕。多次溝通無果后,趙女士向新北消協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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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訴后,新北消協龍虎塘分會迅速介入調查。通過查閱購物憑證、詢問雙方當事人等方式證實趙女士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商家負責人解釋:“整機保修服務及一套iPad外部保護套裝的蘋果官方售價598元,其中iPad整機服務實際標價為399元,正是趙女士拿到的小票金額。”當消協工作人員詢問為何整機服務不開票時,商家含糊其辭。
經過消協人員的普法教育,商家認識到了自身問題,承諾將加強內部管理,規范銷售行為,并同意退還整機保修服務和部分外部保護套裝,共計464元。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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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等,經營者必須出具。
本案中,趙女士既然購買并支付了整機保修服務及一套iPad外部保護套裝的費用,商家應當依法向她提供相應的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明確顯示她所支付的金額和購買的服務內容,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消協提醒
開具發票、提供購物憑證或正式單據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新北消協在此告誡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履行提供發票、憑證和單據的義務,這不僅是對法律的遵守,也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體現。通過依法開具發票、提供購物憑證或正式單據,經營者不僅能夠避免承擔法律責任,還能提升消費者對產品和服務的信任度,從而促進商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