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4年8月15日晚,吳先生和朋友看到云亭某旋轉小火鍋店門口張貼的廣告上寫了免費飲料,故結伴一起吃夜宵,然而在結賬時卻發現自己拿的酒類要收費,店員稱酒類不屬于飲料不能免費。吳先生遂向江陰市消保委云亭分會投訴,希望該店退還費用。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后,消保委云亭分會工作人員立即開展核查,發現該店為一家自助旋轉小火鍋,店門口有免費飲料的廣告,店內墻上有鍋底、菜品、酒水等收費標準,飲料放在旋轉臺中間的固定高臺上。商家負責人稱,火鍋店開業不久,店門口免費飲料的廣告是開業時貼的,現在仍然提供免費飲料,但酒類是一直收費的,原本酒類是放在收銀柜臺內的,因為顧客取用不方便,最近放在了固定高臺上,和免費飲料混在一起,吳先生投訴后已經重新將酒類收起來了。
工作人員指出,商家將“免費飲料”作為廣告宣傳,又把酒放在免費飲料旁邊,也沒貼價格牌,肯定會有消費者誤以為是免費的,從而引發糾紛。
商家表示意識到了錯誤,希望與消費者協商退還部分金額。最終經調解,因為吳先生當天拿的酒較多,商家退還酒類費用的一半,雙方和解。
【案例評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本案例中,商家把免費飲料和收費的酒類放在一起,又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酒類要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提示】
自助小火鍋因為便宜的價格、豐富的菜品、方便自助的形式,成為許多消費者的選擇。為了招攬顧客,很多自助小火鍋店會提供免費酒水飲料等優惠,但為了控制成本,店內一些定價較高的菜品和酒水都是不免費的。另外,一些自助小火鍋店對鍋底、蘸料、餐具等進行收費,但沒有明確告知顧客。
消保委在此提醒,商家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對店內的各項收費明碼標價,在促銷時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消費者在自助小火鍋店消費時,要注意店內公布的鍋底、菜品、酒水飲料等收費標準,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店員提供菜單。如發現商家收費不透明,可以保留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