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閘蟹正值銷售旺季。蘇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落實行風建設“深化拓展”年工作要求,強化行政指導,突出日常監管,嚴厲打擊線上、線下大閘蟹市場監管領域虛假宣傳、短斤缺兩等欺詐消費者的違法違規行為,全力規范市場秩序。
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昆山市蔡鮮生水產有限公司銷售大閘蟹以次充好、實施混淆行為案
2024年9月12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昆山市蔡鮮生水產有限公司銷售大閘蟹過程中存在以次充好行為。經查,當事人售出的普通大閘蟹不符合標稱規格,且使用了含有“陽澄湖大閘蟹”字樣的外包裝。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之規定。2024年10月22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相城區陽澄湖鎮范記蟹業經營部對自身資質和商品情況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4年9月30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稱相城區陽澄湖鎮范記蟹業經營部存在買賣陽澄湖大閘蟹防偽標志(蟹扣)行為。經查,當事人在經營場所推銷時所宣稱的“可以購買到陽澄湖大閘蟹防偽標識”系虛構內容。另查明,當事人還存在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陽澄湖大閘蟹”的虛假發貨信息招攬生意。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之規定。2024年10月21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相城區陽澄湖鎮陽澄蟹歌大閘蟹經營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4年9月30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稱相城區陽澄湖鎮陽澄蟹歌大閘蟹經營部存在買賣侵權包裝袋的行為。經查,當事人購進了突出使用“陽澄湖”標識的大閘蟹包裝袋(禮盒)用于二次銷售。經有關單位鑒定,上述“陽澄湖”注冊商標未經授權使用。另查明,當事人還存在未明碼標價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之規定。2024年10月21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沒收侵權包裝袋、罰沒51046.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蘇州蟹之家陽澄湖蟹業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4年7月17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稱蘇州蟹之家陽澄湖蟹業有限公司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在微信視頻號、抖音賬號中發布展示陽澄湖大閘蟹養殖面積的宣傳視頻,宣稱“擁有陽澄湖大閘蟹養殖面積900余畝”等不實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2024年10月25日,相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歡迎社會各界加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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