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4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4年,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履行市場監管各項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打建并舉、縱深推進”的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部署,以“護民生”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詐”兩個主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切實加大重點民生領域執法力度,推動形成長效機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通過開展“鐵拳”行動,有效化解和防范了市場風險,營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進一步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現發布盤錦“鐵拳”行動10個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某藥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3月8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某藥業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0000元。
案例二,大洼區某電器商行銷售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燃氣具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5月17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對大洼區某電器商行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貼有德國阿里斯頓有限公司生產標志的櫻花燃氣具1臺;2.罰款2022元;3.沒收違法所得180元。
案例三,興隆臺區某服裝經營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5月24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對興隆臺區某服裝經營店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罰款2495元;2.沒收違法所得150元;3.沒收涉案商品47件。
案例四,大洼區某鴨脖店未獲得產品有機認證銷售有機食品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6月5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大洼區某鴨脖店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罰款300元;2.沒收違法所得45元。
案例五,興隆臺區某兒童百貨商店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玩具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6月24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對興隆臺區某兒童百貨商店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罰款898元。
案例六,張某某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6月26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對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案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警告,張某某;2.沒收牛肉混有豬肉2.5公斤;3.沒收違法所得1204元;4.罰款20000元。
案例七,雙臺子區某電動車行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7月11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雙臺子區某電動車行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2.沒收違法所得301元;3.罰款2700元。
案例八,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品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8月1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對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50元;2.罰款5000元。
案例九,興隆臺區某電動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8月20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對興隆臺區某電動車行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2.罰款2457.3元。
案例十,大洼區某摩托車銷售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此案處理結果:2024年8月20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大洼區某摩托車銷售店作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2.罰款841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