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義市祖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重金屬鉛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臘六福鄉村土香腸”案
2024年5月27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紅花崗區金億生鮮超市經營的“臘六福鄉村土香腸”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紅花崗區金億生鮮超市經營的“臘六福鄉村土香腸”是從遵義市祖尚食品有限公司進購。遵義市祖尚食品有限公司對抽樣檢驗結果認可,我局依法對其生產經營重金屬鉛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臘六福鄉村土香腸”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紅花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二、紅花崗區黔辰香食品店經營重金屬鉛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原味香腸”案
2024年6月24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紅花崗區黔辰香食品店經營的“原味香腸”進行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紅花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