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共判賠160余萬元!廣東消委會劍指假酒制售,兩宗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勝訴!
生產銷售假酒?
廣東省消委會公益訴訟
兩宗均判決生效!
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62.85萬元
今年上半年,廣東省消委會針對相關不法商家生產、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注冊商標假酒的行為依法提起兩宗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近日,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對兩宗訴訟作出生效判決,支持省消委會提出的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62.85萬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承擔相應律師費。
案件回顧
案件一: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間,被告林某從他人手中購買假冒注冊商標的某知名品牌白酒并向他人進行銷售,最終銷售并流入市場金額10.50萬元。
案件二:2022年4月至9月期間,被告麥某、符某等人將低端洋酒灌裝進多個知名品牌空酒瓶內,貼上品牌標簽后通過高價進行售賣,銷售金額達62.59萬元。
上述案件中,被告無視國家法律,侵害相關品牌的商標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對外進行銷售,其行為在構成犯罪的同時,還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等合法權益,破壞正常市場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這兩宗訴訟案件獲得法院支持,
提高了不法商家、個人的違法成本,
進一步打擊了消費市場的制假售假行為,
有效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營造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
下一步,
廣東省消委會將持續跟進
兩宗假酒公益訴訟案的
案件執行情況,
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落到實處。
截至目前
廣東消委會共提起18宗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其中判決勝訴13宗,整改撤訴、和解3宗,核心訴求被支持1宗,1宗待審理,包括全國首宗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首宗共享單車公益訴訟、首宗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首宗公益訴訟+集體訴訟。案件范圍覆蓋食品安全、共享經濟、未成年人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產品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民生熱點領域,在訴訟請求、實踐方式、實施手段等方面不斷進行探索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