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函》(以下簡稱:提醒告誡函),規范充電收費行為,推動收費標準的合理制定,降低群眾充電負擔。
提醒告誡函指出,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無論是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經營主體還是充電設施經營主體向用戶,都應按照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非電網直供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也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則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
提醒告誡函強調,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的充電費用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這兩項費用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于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充電設施的改造升級,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全面實現充電電費單獨計價。另外,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依法公示充電價格信息,并在充電完成后向用戶推送實際充電數據,包括充電時間、電費、服務費等,完整反饋收費構成情況。價格發生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連日來,常德市市場監管部門廣泛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充電收費行為排查整治行動,摸清市城區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充電企業基本信息和收費情況,開展小區充電設施收費情況檢查,了解收費標準及公示情況,并向各小區宣傳國家和省有關電動自行車收費政策文件。
市場監管部門要求,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自提醒告誡函發出之日起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對于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來源:常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