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2024年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電梯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電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環節典型違法案例,現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1 北京高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電梯案
2024年6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高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正在使用的7臺電梯定期檢驗不合格。
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2024年9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對該單位使用定期檢驗不合格電梯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 北京唐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電梯案
2024年7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唐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知道7臺電梯定期檢驗不合格且復檢仍不合格的情況下,依然繼續使用。
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2024年10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對該單位使用定期檢驗不合格電梯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 涿州金釗機電設備銷售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2024年6月,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2024年電梯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發現涿州金釗機電設備銷售有限公司維保的4臺電梯導靴油杯油量不足、維保記錄多處填寫錯誤。
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2024年9月,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對該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 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2024年8月,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2024年電梯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發現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維保的1臺電梯緊急報警裝置失效。
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2024年10月,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對該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物業服務企業與電梯維保企業應切實履行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北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住宅電梯使用單位合規指引》各項要求。請各相關單位以案自鑒,舉一反三,提升守法合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