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南京西普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江蘇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要求,向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2024年11月29日起,召回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制造的標稱為48V1.8A、48V2.0A及48V3.0A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生產批次號:為合格證上明示出廠日期2023/1至2024/10},涉及數量為42700件。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由于已經超過國家強制執行標準GB42296-2022生效時規定的可周轉和銷售的期限(12個月)及不符合GB42296-2022第1號修改單的要求(有關要求生效日期為2024年11月1日),不得繼續銷售。
南京西普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將免費為客戶調換充電器,以消除安全隱患。
消費者和經銷商可登錄南京西普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官方網站(www.njsuper.com.cn)查看持有的產品是否在受影響范圍內,或通過客戶服務熱線(025-86991896)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消費者也可登錄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s://amr.nanjing.gov.cn/)網站了解相關信息,或撥打江蘇省缺陷產品管理技術中心南京分中心熱線電話(025-83630590),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供缺陷線索。此外,消費者還可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網站、中國產品安全與召回信息網,或關注微信公眾號(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