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抽查信息,涉及2024年上海市運動頭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2024年上海市運動頭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銷售的運動頭盔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3批次。其中實體銷售2批次,未發現不合格;電商銷售8批次,發現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樣品產地涉及上海市、廣東省、浙江省等5個省市。其中抽查到標稱上海市生產企業共3批次,未發現不合格;抽查到標稱外省市生產企業共7批次,發現不合格3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HSSXZ0007-2024《運動頭盔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24年上海市運動頭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樣品標稱名稱 | 標稱商標 | 標稱規格型號 | 標稱生產日期/批號 | 標稱生產者名稱 | 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 | 被抽樣銷售者所在商場/電商平臺 | 認證機構 |
運動頭盔 | PMT | M12,L(58-62cm),290±10g | 2024/08// | 惠州市品美特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邦富自行車有限公司 | / / 天貓 | / |
運動頭盔 | 喜摩(HIMO) | K1,M/L(57-61cm),約470g | 2024/07// | 湖北鴻冠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喜摩電動科技有限公司 | / / 京 東 | / |
運動頭盔 | INBIKE | MX-16,L(56-60cm),303g±15g | 2024/06/15// | 杭州蘭帕達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科媛實業有限公司 | / / 天貓 | / |
運動頭盔 | SPECIALIZED | L(58-62cm),360g | /// | 閃電自行車(上海)有限公司 | 閃電自行車(上海)有限公司 | / / 京 東 | / |
山地自行車頭盔 | DECATHLON | MTB EXPL 500,M號(55-59cm) | 2024/07/06// | 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花木分公司 | / / / | / |
自行車頭盔 | GIANT捷安特 | G1901,L/XL(58-62cm),重量280g | 2024/05// | 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 | 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上海聯友路分公司 | / / / | / |
運動頭盔 | DECATHLON | M(55-59cm),260g | /// | 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 / / 微信小程序迪卡儂Decathon | / |
??排名不分先后。
??2024年上海市運動頭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樣品標稱名稱 | 標稱商標 | 標稱規格型號 | 標稱生產日期/批號 | 標稱生產者名稱 | 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 | 被抽樣銷售者所在商場/電商平臺 | 認證機構 | 不合格項目 |
運動頭盔 | 永久(FOREVER) | L(58-62cm),225(±10g) | 2024/07/31/B041013 | 惠州市綠道運動器材有限公司 | 上海丹鳳貿易有限公司 | / / 京 東 | / | 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 |
運動頭盔 | FLYING PIGEON/飛鴿 | HT-26,(58-62cm),345~355g | 2020/10// | 杭州蘭帕達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永帑實業有限公司 | / / 天貓 | / | 頭盔質量(含附件)、標志 |
運動頭盔 | BATTLE/邦德富士達 | TK-106,均碼(54-59cm),約245g | /// | 義烏市中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那森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 / / 天貓 | / | 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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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
一、不合格情況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頭盔質量(含附件)、標志。
(1)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項目標準中要求檢驗過程中佩戴裝置的動態伸長量應不超過35mm、靜態伸長量應不超過25mm且不應出現系帶撕裂、連接件脫落及系帶扣松脫的現象。本次抽查有2批次產品該項目試驗后出現系帶扣松脫現象。佩戴該項目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在發生意外時,整個佩戴裝置無法保證頭盔繼續有效地保護頭部。
(2)頭盔質量(含附件)項目標準中要求實測質量與廠方標稱值偏差為±30g。 本次抽查有1批次產品的頭盔質量(含附件)不符合標準要求。頭盔質量(含附件)過輕或過重,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頭盔的其他安全性能和佩戴的舒適性。頭盔質量(含附件)應正確標識,便于消費者根據年齡段和頭圍的大小選擇合適的頭盔。
(3)標志項目標準中要求每頂頭盔上應有下述永久(頭盔的整個壽命中)標志: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和地址、產品用途、產品規格型號、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或編號、執行標準、頭盔質量(g)、合格標志、警示語等。本次抽查有2批次產品的標志不符合要求。標志是生產企業標注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信息,指導佩戴者選擇、正確使用頭盔。該項目不符合要求,易使消費者在選購、使用頭盔時不清楚產品信息,可能導致頭盔誤用或者超期使用,達不到應有的防護效果或致防護失效。
二、消費使用提示
(1)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有標識等證明的,而且要標明生產廠家、地址、電話、規格、功能等信息;
(2)購買時應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合適的大小和款式;
(3)購買時應盡量選擇一款適體墊層為高密度泡沫塑料的運動頭盔,防止遇到意外時吸收撞擊能量效果差,起不到防護效果;
(4)購買時應注意選擇重量較輕的合格運動頭盔,減輕頭部負擔;
(5)應選擇頭盔內襯覆蓋面大,質地更好,與頭盔內側粘合的更結實的運動頭盔;
(6)購買時,應試戴選擇佩戴舒適的頭盔,減少頭部和頸部受到的壓迫并在遭受撞擊時最大限度的提升保護效果。
(7)頭部長期處于不透氣的狀態會對頭皮產生不良影響,也會給佩戴者感覺不舒服,所以在購買時應選擇透氣性較好的運動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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