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獲悉,2016年7月1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6/1143號法規,修訂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的附件VI,明確二氧化鈦(納米)可作為紫外線過濾劑用于化妝品,二氧化鈦(納米)和二氧化鈦的合計最大使用濃度為25% w/w。該法規在發布后第20天生效,適用于各成員國。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獲悉,2016年7月1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6/1143號法規,修訂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的附件VI,明確二氧化鈦(納米)可作為紫外線過濾劑用于化妝品,二氧化鈦(納米)和二氧化鈦的合計最大使用濃度為25% w/w。該法規在發布后第20天生效,適用于各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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