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0月18日訊 2016年6月1日,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然而,很多家長購買時往往更關注服裝的品牌、款式和價格,很少關注童裝標簽上的安全技術類別。昨天,在處理了一起相關投訴后,新北區消協發布消費警示:買童裝,請注意吊牌上的安全級別。
F&F是英國泰斯科百貨公司(Tesco)的一款自有服裝品牌,在歐洲市場的知名品牌中排名第八位,國內在樂購連鎖店有售。幾天前,消費者劉某在新北區新橋一超市買了件F&F kids女童襯衫,付費49元,回家后看到標簽上標有“產品安全技術類別:GB 18401-2010 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等。劉某想不通,襯衫怎么成了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呢?劉某遂向新北消協新橋分會投訴。
消協人員調查發現,《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第4項產品分類中,將紡織產品分為3類:A類:嬰幼兒用品;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附錄B給出了3類產品的典型實例,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有內衣、襯衣、床單、被套等,明確襯衣屬于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這件F&F女童襯衫標注為C類,不符合該強制性標準規定,是不合格產品。經過消協調解,最終超市對消費者予以退貨并作出相應賠償。
新北區消協介紹,2016年6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已正式實施。該標準實施過渡期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新標準對市場上普遍關注的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產品的安全性問題作了技術性規定。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新國標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標準要求等同于歐盟標準,高于美國標準;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該標準還規定了可貼身穿著的嬰幼兒服裝耐久性標簽應置于不被皮膚直接接觸的位置等要求。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標準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按照規定,嬰幼兒紡織品(適用于<36個月范圍)應符合A類要求;可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適用于3至14歲范圍)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該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
消協提醒市民,購買嬰幼兒和兒童服裝要注意各種標識標注,應有商標、廠名廠址、號型、面料(包括里料及填充物)纖維含量、維護方法、產品質量等級、產品執行的標準代號等等。對于3歲以下的嬰幼兒紡織產品,媽媽們需認準吊牌上的“GB31701中A類 嬰幼兒用品”字樣。 (莊奕 狄卿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