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無法使用 私教又離職了
消費者向健身房提出退款要求
2016-11-01
商報訊 (見習記者 汪曉筠) 近日,消費者劉女士撥打與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反映:“我在豐慶路上一家健身房辦理了一張健身卡。后又在工作人員的推薦下買了50節私教課。但是,從今年8月底至今,健身房內的室內游泳池一直處于‘暫停使用’狀態。此外,給我上課的私教也于近期離職了,健身房給我換過私教,但是我并不滿意新私教的教學方式。因此,我想退了這一張健身卡和私教課程。”
消費者:游泳池不能用,私教也離職了,我想退卡
消費者劉女士:今年8月中旬,我在豐慶路上一家健身房花費6000元辦了一張“健身家庭兩年卡”。“家庭卡”可供一家三口使用。當時辦卡的時候,我考慮到健身房有室內恒溫游泳池,全年都可以帶孩子來游泳,所以才辦了兩年卡。
另外,在健身過程中,店內工作人員又推薦我辦私教卡,我認為店內一位姓陳的私教教得不錯,于是又花費14000元購買了50節私教課程。
8月底,我帶孩子來健身房游泳,卻發現游泳池暫停使用了。后來我又來了幾次,發現游泳池一直沒有開放使用。
本來對此感覺挺郁悶的我,最近又從店長那得知,陳教練離職了,讓我重新選擇私教。雖然店內及時為我重新安排了新的私教,但我并不是很滿意。綜合兩方面的原因,我想退了健身卡和剩下的私教課程。
商家:游泳池現已開放使用 我們可以提供私教免費試課
(隨后,記者聯系上了這家健身房的負責人吳總,吳總對游泳池停開做出了解釋。)
吳總:我們之前向開發商租下這個游泳池的時候,并不知道需要產權證才能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及《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現在,因為開發商和業主委員會對產權有一定爭議,導致這個游泳池的證件沒有辦齊,所以,我們的游泳池暫停開放了一段時間。我已經通過相關部門調取了城建檔案館中的城建規劃圖紙,并在努力跟進辦證事宜。目前,游泳池已正常開放。
至于消費者所說的“私教離職”問題,當時,我們在合同中明確寫明:“私人教練課程不予退回,亦不可作為抵銷任何會員賬戶余額。課程可轉讓給閣下所指定的俱樂部其他會員,但須俱樂部管理人員批準并填妥課程轉讓表,并需要支付10%的手續費。當原定私人教練無法完成課程,俱樂部保留更換私人教練的權利。”(吳總向記者出示了合同樣本,隨后,記者對比了消費者劉女士手中的合同,發現兩者是一致的。)
我們無法掌握私教人員流動這一問題,但是我們愿意為消費提供私教免費試課,直到消費者找到合適自己的私教為止。
(記者將吳總的說法反饋給消費者劉女士,劉女士仍堅持“希望退卡。”)
律師:消費者有權提出維權
浙江浙經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政宇:此事例中,我們需參照消費者與商家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明確備注了須由哪一位教練任教私教課程。若有備注,那么該私教離職,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提出退課程;若合同中沒有備注,我們需看合同中對于私教課程退課有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有則按規定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中針對這個問題的約定比較模糊,則應做出對消費者有利的決定。
我認為,此事例中,因為私教課程由私教完成,鑒于一些因素(包括消費者對不同的私教有不同的信任度、私教完成課程的方式是否能被消費者認可等),不同的私教上的課程可能不屬于“同類同質”。我認為,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提出維權。
此外,商家所提到的因為開發商的原因造成其游泳池不能正常開放,商家可向開發商提出退租、維權,并有權向開發商索賠相關租用費用、裝修費用以及因游泳池不能正常開放所導致的維權賠款等。
行業協會:消費者也應適當做出讓步
杭州市體育休閑行業協會秘書長鄒捷:此事例中,消費者與健身房在簽訂的合同中,若沒有備注具體須由哪位教練任教課程,健身房也提出“愿為消費者提供免費試課,直到找到合適私教為止”,我認為,商家方面已經作出了讓步。消費者也應適當做出讓步,并與健身房協商解決。
針對游泳池無法開放的問題,我認為產權問題、消防問題、高危項目許可等證件辦理問題環環相套,并非是開發商、業委會和健身房哪一家單方面責任和義務。所以開發商、業委會和健身房應以解決問題為前提,共同協商。
我們也在此提醒想開健身房的創業者,在投資開辦健身房前,要先了解清楚應辦理的相關證件,避免以此產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