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廣東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235人次,其中接到消費者投訴550件,環比分別上升11.56%、31.89%。
一、按類別劃分
1、家用電子電器類137件,占投訴總量的24.91%。
2、互聯網服務類102件,占投訴總量的18.55%。
3、銷售服務類55件,占投訴總量的10.00%。
4、日用商品類37件,占投訴總量的6.73%。
5、電信服務類30件,占投訴總量的5.45%。
6、其他商品和服務類29件,占投訴總量的5.27%。
7、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類26件,占投訴總量的4.73%。
8、交通工具類20件,占投訴總量的3.64%。
9、郵政業服務類19件,占投訴總量的3.45%。
10、生活、社會服務類16件,占投訴總量的2.91%。
11、教育培訓服務類16件,占投訴總量的2.91%。
12、食品類12件,占投訴總量的2.18%。
13、房屋及建材類12件,占投訴總量的2.18%。
14、保險服務類10件,占投訴總量的1.82%。
15、服裝鞋帽類8件,占投訴總量的1.45%。
16、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類7件,占投訴總量的1.27%。
17、首飾及文體用品類5件,占投訴總量的0.91%
18、公共設施服務3件,占投訴總量的0.55%。
19、旅游服務類3件,占投訴總量的0.55%。
20、衛生保健服務類2件,占投訴總量的0.36%
21、醫藥及醫療用品類1件,占投訴總量的0.18%
二、投訴熱點及案例點評
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漲幅大問題多,營銷手法貓膩多
10月份,廣東省消委會共收到家用電子電器類137件,環比增加356.67%。其中因合同(含營銷手法)導致的消費糾紛達97件,占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的70.8%,環比增加708.33%,是導致該商品類別大幅增長的主要成因。此外,因質量問題導致的消費糾紛達25件,占該類投訴的18.25%,環比增加316.67%。
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問題主要體現在:商家不履行退換貨、全額返現、禮品贈送等承諾;以消費者私自拆機、人工損壞等理由拒絕免費保修;商家承諾免費保修,消費者將產品寄回后卻毫無音信;消費者成功下單且完成支付,商家卻以無貨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商家提供的商品貨不對板或者有瑕疵;煤氣爐發生爆炸,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等。
【典型案例】
“我的免費網”在其官網宣傳“網站購物,全額返現”,來自湖南的劉先生受到廣告吸引,分別于2016年5月和6月購買兩部OPPO手機(標價5999元/部)。“我的免費網”承諾購物金在一個月后返回,且在消費者提出提現申請后5-12個工作日內到賬。2016年7月31日劉先生提交了提現申請,提現11998元,等了70天,錢卻始終沒有到賬,遂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并在投訴信中指出該購物網站所售商品價格是普通市價的2-10倍。接訴后,省消委會工作人員多次嘗試聯系“廣州我的免費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一直沒有成功,調解工作面臨困難,工作人員目前還在尋找其他聯系方式。
省消委會點評:
本案中,“我的免費網”在其官網宣稱“網絡購物,全額返現”,承諾購物金在一個月以后可以申請提現,且在消費者提出提現申請后5-12個工作日內返還到賬。而消費者按正常程序提出返現申請后,卻遲遲沒有收到購物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我的免費網”官方承諾可以全額返現,且對返現的申請和期限都有明確的說明,但實際上卻逃避自己應盡的義務,已然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此外,最近媒體集中曝光了多家線上購物平臺利用“高價銷售商品,承諾一定期限后全額返現”的方式吸引會員消費或者充值,再將吸納的新會員的資金給老會員返現。這種運作模式一旦后面沒有新會員進來,購物平臺的資金鏈就會出現問題,返現的承諾就無法兌現,導致形成典型的“龐氏騙局”。
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要提高網購的風險防范意識,理性對待商家的各種促銷活動,警惕商家的各類促銷陷阱。購買商品前應通過相關渠道詳細了解商家的相關資料如地址、聯系方式、資質、口碑等。若發生交易,則要將相關的交易證據保留,以備維權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