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吳韜 記者劉文新)淘寶網歌多芬旗艦店為擴大服裝銷售,委托網絡中介公司“刷單”,虛增交易量。日前,重慶市工商局萬州區分局對其處以2萬元行政罰款。
9月初,重慶萬州區消費者唐女士向萬州區分局投訴稱,她在淘寶網歌多芬旗艦店購買了一件女裝,標簽上的廠名為“重慶市怒微服飾有限公司”,但一直查不到該公司的具體信息,懷疑其中有貓膩,請求查處。
萬州區分局聯系歌多芬旗艦店負責人程某。程某稱,他于2011年8月注冊成立了重慶市生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司只有兩人。當年11月,公司在淘寶網上開設歌多芬旗艦店銷售服裝。2014年3月以前,公司從網上購買服裝成品后,再放到店鋪銷售,做轉手生意,賺點差價,生意一直不好。2014年3月以后,公司轉變經營思路,委托別人加工生產服裝,再貼上“歌多芬”品牌標簽進行銷售。由于標簽需要標注廠名,公司就虛構了“制造商:重慶市怒微服飾有限公司”這么一個單位。“這就是消費者找不到這一單位具體信息的原因。”程某說。
工商執法人員調查得知,編號為19872012的這款服裝,截至今年8月29日,共銷售了12312件,便追問其售價及利潤。
程某透露,這款服裝在網上名稱為“2016秋季新款小披肩泡泡袖修身百搭坎肩七分袖短款外套女”,標價138.00元/件,促銷價47.00元/件,在網上都是以促銷價進行銷售的。銷量12312件是公司從2011年11月開設網店以來的累計銷量,但實際上里面有很大的水分,大部分是通過“刷單”虛增出來的。
2012年年初,程某聽公司已離職的一位員工說,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非常看重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購買的人就越多。交易量并不都是真實的,有專門的網絡中介公司為網店“刷單”,這樣,交易量就增加得很快。
程某花3000元委托一家網絡中介公司為歌多芬旗艦店“刷單”。雙方約定,凡是客戶聯系過“歌多芬”,但后來又沒有實際購買產品的,“歌多芬”就給這些客戶發送沒有裝貨的空包裹。這樣,“歌多芬”的交易量很快就增加了不少。由于所有的訂單都一樣,因此到底刷了多少單,程某自己并不清楚。
程某供述,2014年3月以前,“歌多芬”從網上購買后放到店鋪轉手銷售的服裝數量,沒有統計過,不清楚具體銷量。2014年3月后,“歌多芬”共委托別人加工生產服裝800件,直到今年9月1日被工商部門查處,實際銷售了126件,被查封了674件。
程某坦承,公司沒有會計,沒有建賬,沒有成本核算,再加上真實的銷量也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因此不清楚究竟產生了多少利潤。
萬州區工商分局調查認為,程某開設的歌多芬旗艦店通過“刷單”的方式虛增交易量,其行為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2萬元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