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的化妝品監督抽驗中,發現60批次祛斑類化妝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問題。其中,標稱鞍山市紅麗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FORST七白溪斑霜被檢出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格。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知提出,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立即責令鞍山市紅麗化妝品有限公司停止生產,召回不合格產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企業違法違規問題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市局監督轄區內商業企業立即停止公告產品的銷售,就地下架封存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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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采樣單位名稱 | 被采樣單位地址 | 樣品名稱 | 包裝規格 | 批號/生產日期/失效日期 | 標稱衛生許可證號 | 不合格項目 | 檢驗結果 | 備注 |
鞍山市紅麗化妝品有限公司 | 鞍山市騰鰲開發區 | 福建省揚祖惠民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建甌臨江門店 | 福建省建甌市城關臨江大廈 | FORST七白溪斑霜 | 20g/盒 | 20141208 | 遼妝生衛字(2011)0005 | 氯倍他索丙酸酯 | 14.4μ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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