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吳采平)交數千元辦會員卡、買課,還沒消費多久,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一家叫“野馬”的健身會所就突然關門了。連日來,多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了類似經歷。目前,會員們組建的維權微信群里已有約300人,其中28人已提起訴訟。
健身會所關門
消費者寧女士在維權微信群里說,2015年夏天她在野馬健身會所花2000多元辦了年卡,2017年夏天又花1588元購買了一種特權卡,并額外花7200元買了36節私教課,2017年11月又買了2880元私教課。2017年12月底,私教稱要沖業績,寧女士又買了近千元課程。2017年12月31日,健身會所突然關門了。
“關門前一天還在宣傳,教練和銷售人員四處拉客戶。”會員宋女士對記者說,2016年到2017年,她的孩子在野馬健身會所學跆拳道,2017年10月,她預交了2018年全年的課程費用,一節課都沒上,健身會所就關門了。
會員黃女士告訴記者:“去年雙11和雙12,野馬健身會所還在瘋狂促銷,用各種優惠吸引會員買課,會員們少則交了一兩千元,多則上萬元,有的人一節課還沒上會所就關門。”事后,會員們和被欠薪的教練共同保管了野馬健身會所的相關資料,認為經營狀況并無異常,月營業額最高時有20多萬元。
商家稱經營困難
4月底,記者來到位于武漢市江岸區“眾聯天美國際”的野馬健身會所,會所外的廣告招牌還在,但門口滿地碎磚頭,一臺殘缺不全的健身器材被扔在門外,會所的大門一半被用磚封住。大門旁的墻上貼著一紙告示:“本會所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一切經營活動,會所無力承擔房租水電,也無力退還會員會費”,并稱另一家健身會所將無償接收所有會員,落款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接到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后,武漢市江岸區工商局12315中心經多方查找,與野馬健身會所負責人魏寧取得聯系。魏寧稱,去年10月起,因周邊新開了幾家健身房,競爭激烈,野馬健身會所經營出現困難,會所共虧損400多萬元,無力滿足會員們的退款要求。“我為會員們找到了繼續健身的地方,由另一家健身房全面接盤”。
有會員告訴記者,他們到魏寧所稱全盤接收會員的健身會所調查,發現野馬健身會所只是轉讓了會員信息,并未將會員交納的會費轉到這家會所,會員們想在新的會所健身,還需另外交費。
28人提起訴訟
武漢市江岸區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田躍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針對野馬健身會所關門事件,市場監管部門執法手段有限,建議消費者向公安部門反映,是否屬欺詐,需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轄區公安部門表示,如果會所真是經營不善破產,就只能進行剩余資產拍賣。
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程驥表示,野馬健身會所單方面貼出公告,將會員轉移到另一家健身房,但會員們繳納的會費等并沒轉移到新的健身房,也就是說野馬健身會所沒履行合同關系中自己的義務,屬違約行為,應退還相關服務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截至發稿前,記者了解到,已有28名消費者將野馬健身會所告上法庭。程驥表示:“通過訴訟首先要把會員們要求退還的會費形成債權關系確定下來,然后通過公司剩余資產、股東出資等,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武漢市江岸區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劉立安告訴記者,5月1日實施的《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針對預付卡的突出問題打出了“組合拳”: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后方可發放預付卡,并依法備案;經營者停業、歇業或者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并提前30日以有效方式通知消費者;經營者出現降低服務標準、停業、歇業、變更經營場所等情形的,消費者可要求退款;消費者因居住地變化、身體健康等客觀原因需要轉卡的,經營者應當允許;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協同監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