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7日訊 據海口市住建局網站消息,海口市住建局與海口市發改委26日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通知要求具備預售(現售)條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動核實成本,調整價格,到市發改委(市物價局)重新申請價格備案,備案后6個月內不得擅自調高備案價格。
通知稱,按照房地產調控和市場整治工作要求,現要求具備預售(現售)條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動核實成本,調整價格,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重新申請價格備案;如未按相關規定重新申請價格備案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和市住建局將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商品房銷售價格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備案后,6個月內不得擅自調高備案價格;需要調整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前20個工作日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申請辦理。
通知顯示,商品房銷售價格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備案后,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持價格備案文件,在30個工作日內到市住建局申請預售許可證(現房銷售備案表);商品房銷售價格未經備案的,市住建局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