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7日訊 青島市黃島區昆侖山南路38號內月亮灣小區為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開發。購房本是一件大好事,而市民尚女士在月亮灣小區購買的房屋卻出現了“一房兩賣”的情況。2017年8月28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針對此事開庭審理,判決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一房二賣”構成根本違約,返還尚女士購房款38.8795萬元以及購房款利息,并賠償房屋增值損失80.4788萬元。但尚女士表示,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至今未返還購房款。
“一房兩賣”構成違約被判敗訴
根據民事判決書(2016)魯0211民初11763號,尚女士在月亮灣小區購買的房子是位于2棟2單元502室房。
2017年8月28日,經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尚女士與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之間存在商品房預售合同關系,但因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一房二賣”,構成根本違約,因此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規定,判決解除尚女士與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之間就位于青島市黃島區昆侖山南路38號內(月亮灣小區)2棟2單元502室房屋形成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關系。并判決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返還尚女士購房款38.8795萬元及購房款利息。另外賠償尚女士房屋增值損失80.4788萬元。
業主稱至今未收到購房款
目前距離法院判決已過一年,尚女士卻反映直到今天房款也沒退回。對此,信網聯系到了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孫先生,他表示并不清楚尚女士的事。而據他介紹目前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只有他一個工作人員,其余工作人員都已相繼離職,而公司也已經搬到月亮灣小區物業處辦公。“現在只有我一人在后續配合業主辦理房產證,我已經一年多聯系不到法人及其他股東。我的工資及社保也處于被拖欠狀態。”
隨后根據工作人員孫先生提供的電話,信網致電了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人劉先生,但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無法接通。
而信網從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了解到,2017年12月11日,青島市黃島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與企業取得聯系,將青島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律師建議向政府部門反映
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王磊律師認為,針對“老賴”開發商,業主們可以依照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強制執行仍然無果,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公司法人列為失信黑名單,也可以強制執行公司的其他財產。“另外,業主們還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請求政府予以協調幫助。”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