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寧訊(記者徐文智)日前,青海省消費者協會委托第三方專業測評機構對西寧市四區三縣、海東市平安區、海西州格爾木市共9個縣市區的28個街道辦、121個社區、28個居委會管轄的468個住宅小區進行了物業管理服務行業消費者滿意度調查測評。結果顯示,顧客滿意度指數得分為59.63分,而滿分為100分,整體不盡如人意。
據了解,此次測評顧客滿意得分為58.29分,是7項指標中得分最低的一項;顧客預期得分為58.80分,其中服務合同履約情況得分最低,僅為57.22分;顧客抱怨得分為59.05分;價值感知得分為59.81分,其中服務項目及收支公開情況得分較低,僅為58.94分;顧客忠誠得分為59.92分;服務質量得分為60.07分,得分較低的前3項分別為文體活動57.18分、整體服務質量57.89分、基礎服務58.69分;品牌形象得分為61.41,其中服務特色相對得分較低,僅為59.44分。
大部分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依規,合法經營。75%的業主表示,所在區域物業服務企業不存在采取違規措施收取物業費,及收取臨時停放車輛半小時內停車費的情況。81%的業主表示,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不存在收取代收水、電、暖等費用時的額外費用的情況。
測評發現,青海省轄區內住宅小區普遍存在幾個問題。
物業費管理混亂。只有58.08%的業主表示會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主要原因一是收費標準不明確,物業收支不透明、不公開,業主對交納物業費有抵觸;二是開發商遺留的房屋質量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有些業主因此而少交或拒交物業費。
業主委員會覆蓋率相對較低,僅為29.07%。主要原因一是組建業主委員會手續及程序復雜,得不到全體業主響應和支持;二是很多業主對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缺乏了解,積極性不高;三是缺少必要的經費支持,前期物業公司基于利益的考量,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支持力度較低,甚至設置障礙。
合同簽訂存在缺陷,法律意識淡薄。調查區域內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業主委員會)簽訂服務合同的比例低至22.79%,66.51%的業主不知道物業服務合同規定應當履行的義務。出現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業主購房時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入駐后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內容不符,需重新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大部分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造成雙方簽訂服務合同比例較低;二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履行合同義務的意識淡薄,對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內容不了解;三是業委會的運作機制尚未形成,作用發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