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歐陽倩倩)隨著消費升級與健康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去健身房“流汗消費”,但辦理預付費健身卡所帶來的風險卻不容忽視。
日前,《中國消費者報》就接到一起消費者的投訴,反映知名連鎖健身品牌浩沙健身的門店長期無法開業,還為退款設置重重障礙。
消費者:
辦卡一年未開業
消費者李女士稱,2017年9月下旬,她偶遇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的工作人員在做西單華威分店的會員推廣,經推薦,她和家人簽署了兩份健身卡購買協議,共花費6000元。當時,工作人員向李女士承諾,這家西單華威分店會在2017年11月準時營業。
兩個月后,該店并未如期開業。此后,李女士多次打電話詢問原因,被告知因為消防安全不過關,所以分店一直無法開業。
在開業遙遙無期的情況下,李女士要求浩沙健身退款。浩沙健身以種種理由拖延,并為退款設置重重障礙,要求消費者到離市區較遠的東南五環辦理退卡手續,且款項到賬時間長達3個月。
直到今年5月,隨著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介入調查,浩沙健身才承諾給相關消費者簽署退款協議并辦理退款業務,但協議簽署后,款項遲遲未到賬。
工商局:
立案調查發布警示
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筆者走訪了北京西單華威大廈,發現已經找不到浩沙健身的標牌。據工作人員稱,早在七、八月份,這里的浩沙健身房就已經不存在了。筆者多次聯系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總部和分部工作人員,均未得到正面回應。
在北京工商局西城分局,筆者了解到,李女士并非唯一受害者,截至今年6月,該局共接到有關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投訴達30多起,均反映在辦理浩沙健身卡時,商家承諾可在即將開業的西單分店消費,但新店遲遲未能開業,無法在該店享受會員服務,消費者提出退卡時,商家拖延再三,設置重重障礙。
受理消費者投訴后,西長安街工商所立即現場檢查發現,經營場所位于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130號華威大廈B2層1室的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服務有限公司西單分公司未能通過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無法開展經營活動。在核實消費者提供的消費憑據時,執法人員發現與消費者辦理健身卡消費合同并收取預付款項的經營主體均為浩沙健身總公司。
針對這一情況,西長安街工商所先后多次約談浩沙健身總公司、浩沙西單分店及經營場所物業管理方,要求商家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并及時提交健身卡辦理明細、消費合同、投訴處理方案等相關材料,但商家未能積極配合工商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西城工商分局針對浩沙西單分店故意拖延解決消費者糾紛的情況正式立案調查,并通過企業監管信息共享平臺發布了警示。
截至發稿前,李女士通知筆者,她剛剛拿到了浩沙健身退還的費用。
律師觀點:
浩沙健身違反《合同法》
中消協律師團專家,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惠娟認為,《合同法》第四章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上述投訴糾紛中,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兩次違約,第一次是未履行合同規定及時營業,未給李女士提供合適的健身場所;第二次是簽署退款協議后,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退款。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合同法》。
王惠娟表示,一般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通過幾個路徑維護自己的利益:首先是與商家協商解決,在與商家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或當地工商局投訴解決,或者去法院起訴,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王惠娟也提醒消費者,遇到此類案件,為了最大限度挽回消費者損失,應盡早解決,以防商家無故失蹤給消費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