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住宅是中國曾經實行住房福利化的結果,因其租金低廉,受到不少職工的青睞。日前,廣州市住建局印發《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廣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公產類公房住宅租金從現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平均月租金3.5元,調整到4元。這也是5年來,廣州市公房住宅租金首次調整。
公產類租金5年僅漲0.5元
據記者了解,2014年以來,廣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標準依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廣州市物價局關于廣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14〕233號,簡稱“233號文”)。今年1月1日,“233號文”已經到期失效,在經過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住建局近日印發《通知》,對公房住宅租金進行調整,與廣州市社會物價水平、房屋區位因素和住房保障政策協調。
根據《通知》,在基準租金方面,公產類公房住宅租金從現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平均月租金3.5元,調整到4元。政府代管的私產類租金不作調整,仍按原有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平均月租金7.30元計算。
成本租金方面,從現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平均月租金13.5元,調整到15.5元。
對于已經參加房改的干部職工,如果住房面積達到其分配面積標準下限的情況下仍租住公房,將按照成本租金收取租金。
特困職工可享租金優惠
按照《通知》規定,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低收入、市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公房的,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1元的標準計算租金。
對優撫對象給予優惠,按照規定,已承租公房并持有有效《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登記證》的優撫對象,按低保對象標準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1元繳納租金。
而未參加房改,年滿60周歲且無子女(無生育或子女死亡)的老年人(包括配偶健在的);或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雖有贍養人或撫養人,但其贍養人或撫養人(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是殘疾、精神病患者等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或是被民政部門確認為低收入困難戶或社會救濟對象的,給予全免其住房分配面積標準內的租金。
據了解,公房住宅租金標準續期期限為5年。為解決公房住宅租戶的住房困難,保持公房住宅租金標準的延續性和維護社會的穩定性,降低行政資源損耗,本次公布的公房住宅租金標準有效期確定為5年。
增加“市場租金標準”和“電梯系數”
近年來,廣州不少老樓也加裝了電梯,《通知》也相應地增加了“電梯系數”。同時,也根據城市發展,設定了新的地段增減率。
新租金計算公式為:房屋月租金=租金基數×使用面積×(1+地段增減率)×(1+電梯增減率)+單項裝修金額。
按照規定,有電梯設備的樓房,2層以上加5%的租金。
地段增減率方面,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四個區被列為中心市區,增減率為10%;白云區、黃埔區被列為一般市區,增減率為5%;其他區域為外圍城區,增減率為0。
結合廣州實際情況和近年住房保障政策,《通知》還增加了市場租金標準,市場租金標準按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最新公布的房屋租金參考價計收。對不應再享受優惠租金政策的承租人,按最新公布的房屋租金參考價計租。
已享受住房貨幣補貼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租住公房住宅,將按照市場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對于不應再享受租金優惠條件的承租人,如:有不動產但家庭人均私有不動產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仍租賃公房的承租人,也將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租。
此外,結合近年來住房保障線提升至家庭人均建筑15平方米的要求,對個別承租大面積公房的承租人,在其應享受的住房分配標準面積內,仍給予租金優惠,超標部分提高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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