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日前,記者從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獲悉,長春市一健身館頻繁更換私教并拒絕退費,消協將投訴轉送當地相關部門后,涉事健身館被立案調查。
據了解,今年1月8日,吉林省消費者協會接到長春市消費者趙先生投訴,稱2017年10月,他在位于賽德廣場7樓的博佰力健身養生會所購買了教練潘某的60課時私教課,共計花費15600元。銷售人員承諾贈送四年健身卡。在趙先生接受幾次潘教練的指導后,該健身會所便以潘教練出差或有事為由,多次給消費者隨意更換其他教練。最終,該會所更是聲稱潘教練已經離職,只能為趙先生指定一位女教練。趙先生不滿意并提出查詢消費記錄和會員信息要求,被告知消費者辦理的私教課程已經上了20節,且消費者享受的是贈送兩年的健身卡。而趙先生僅上了15節私教課,且所贈健身卡年限與承諾不符,趙先生氣憤地提出退款要求,經營者卻以合同中規定“私教課程一經售出,概不退款”為由,拒絕退款。無奈之下,趙先生請求消協進行調解。
接到投訴后,吉林省消協工作人員先后兩次與商家聯系,調查了解情況。在做調查筆錄的過程中,對于消費者趙先生是否在貴單位辦卡,辦的什么卡,健身多少次,剩余多少次等所有問題,對方均回答不了解、不知道。隨后,省消協工作人員和消費者、媒體記者先后兩次到博佰力健身會所,希望通過查找當時雙方簽署的服務合同以及確定卡內課程使用次數,進一步調解協商此事,但商家卻以服務合同、課程使用次數以及卡內余額均查詢不到為由拒絕提供,并且拒絕為消費者退款,要求消費者走法律途徑。
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吉林省消協工作人員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了被投訴方企業信息,了解到:被投訴方為“吉林省博佰力健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劉澤江。注冊登記機關為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經開分局)。因此,吉林省消協將投訴案件轉送給長春市工商局,由長春市工商局轉到經開分局。目前,經開分局已立案調查。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根據經開分局的行政處罰結果,支持消費者提起訴訟,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采訪中,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發出消費警示,近年來,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糾紛頻發,本案也為消費者敲響一記警鐘。消費者應當盡量避免辦理金額過大、服務期限過長的預付卡,對于與經營者約定的項目也應當簽訂服務合同。同時,要索要并保留好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據,以便在發生消費糾紛時及時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