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農業農村局近日印發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若干規劃用地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閑置宅基地可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通過拆舊建新發展民宿。
讓村民參與規劃編制各個環節
《通知》提出,要編制“多規合一”村莊規劃,促進規劃落地實施。各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快推進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和審批實施,落實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土地利用、產業生態布局和城中村、城邊村、遠郊村等不同類型村莊的發展要求,并在此基礎上,依據不同村莊發展現狀和潛力,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的方式確定分類規則,明確具體村莊分類,統籌推進村莊發展。
規劃要堅持村民主體地位,讓村民參與規劃編制各個環節,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區自然資源部門應主動公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積極配合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農業產業園區、農業生產基地建設選址,明確可建設的地塊。
此外,還要適度加強指標傾斜,優先保障鄉村用地需求。涉農區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于保障鄉村振興用地需求;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專項安排不少于1000畝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鄉村振興項目。
全面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
不動產登記方面,將全面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通知》提出,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房都具備確權登記條件的,可以“房地一體”同時登記。
同時妥善處置農村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對于“一戶多宅”、超面積或者沒有土地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各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在“遵照歷史、照顧現實、依法依規、公平合理”的原則基礎上,繼續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相關規定分類處理并辦理有關手續。已覆蓋鄉村規劃的地區,可持各鎮(街)出具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如宅基地使用權)及符合鄉村規劃和建房管理要求的證明文件,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對于因繼承、交換、分家析產等造成宅基地使用權和地上房屋權利人不一致的,可由村委會出具證明或提供調解協商證明材料,明確房地統一登記的權利主體,作為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集中建設的農民住房可適當提高建筑高度
盤活存量房地資源方面,《通知》要求,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的前提下,經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莊拆改等節約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采取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辦農業企業,建設農產品初加工、深加工、倉儲和物流等設施,發展住宿、餐飲、停車場等鄉村休閑旅游項目,以及非營利性養老產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項目。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兼顧古村落旅游開發與文化保護。在保障閑置宅基地、閑置農房原權利人合法權益,并符合村民個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設標準的前提下,可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拆舊建新,用以建設民宿,發展鄉村旅游。
此外,要規范農房建設管理,彰顯嶺南鄉村風貌。推進農房規劃建設帶方案審批和按圖施工制度,鼓勵各區在統籌整合的涉農資金中安排一定金額,對符合條件的農房建設給予測繪、設計和建筑風貌補助,落實村莊規劃布局和風貌管控要求,彰顯嶺南特色。在符合區域控制要求和滿足鄉村景觀風貌塑造的前提下,統一規劃、集中建設的農民住房(以異地搬遷、農民公寓、住房聯建為主)以及鄉村公共服務設施可按已批規劃要求,適當提高建筑高度,優化鄉村空間形態,豐富農民住房類型,提高土地空間利用效率。(全媒體記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