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5日訊(記者 魏國旭)近日,有業主通過微博投訴哈爾濱壹彤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彤地產”)非法挪用客戶房款,涉案金額高達7000萬元,受害者500余人。
對上述投訴,中國網財經記者試圖聯系壹彤地產求證,但其官網公布的多部電話均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事實上,早在2017年末,就有業主反映稱,其通過哈爾濱壹彤地產購買的一套二手房的全額房款被財務收走后遲遲不給辦房產證,疑似房款被挪用。此前,壹彤地產還曾被曝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對買賣雙方隱瞞賣價和買價,由工作人員扮演已經喪偶的戶主的“丈夫”與買方見面、簽合同。
天眼查數據顯示,壹彤地產的實際控制人為壹彤投資集團執行董事劉曦,其在2017年因該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據了解,繼巨業地產、易房地產后,壹彤房地產是哈爾濱近半年來第3家出現挪用客戶資金問題的房地產中介公司。2018年末,通過哈爾濱巨業地產買房賣房的數百名業主收到消息,巨業地產法人失聯,百余家門店全部關門,超過5000萬元房款下落不明;2019年初,數百名通過哈爾濱易房地產交易的業主也發現房款被挪用,已知涉及金額超過6000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二手房買賣一般通過資金監管完成交易。而所謂的資金監管,又稱第三方監管,就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等機構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劃轉;如果買賣雙方在交易時采用資金監管方式,買房人支付的首付款和申請的貸款會先劃入這一“專用賬戶”內,意在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而上述事件正是在這一環節出現了監管真空,業主的購房款沒有存到監管賬戶,而是被中介挪用,最終造成了業主的損失。
2018年12月,黑龍江省住建廳、黑龍江銀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曾聯合發文,要求嚴格落實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的各項要求,經備案且為交易雙方委托代理存量房交易貸款業務或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在銀行開立資金監管賬戶。如果通過房地產經紀公司辦理的存量房貸款業務,首付款資金未進入監管賬戶的,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審批發放貸款。
但即便如此,仍有業主的首付房款并未進入貸款辦理步驟,而是直接轉到了中介公司賬戶,并被挪用侵占。
對此,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印在2019年2月2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行為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由市住建局單獨或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制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試行)》示范文本,其中應當包含 " 交易資金監管約定 " 等事項;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在《合同(試行)》示范文本中明確載明房地產經紀機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行和賬號,不得使用非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存儲、劃轉交易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