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未獲土地使用權卻公然售房收取預售款
廣昌不少購房者被坑,部分人申請退款遇麻煩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記者焦俊杰
5日上午,位于撫州市廣昌縣蓮鄉大道延伸段南側,有一塊空地被四周的建筑環繞,顯得十分不協調。空地上雜草叢生,有些泥濘,甚至被人開辟出了菜地,成了一塊無人管理的荒地。
一年前,江西攬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站在這里向黃先生描繪了這塊地的建房計劃,在上海打拼多年的他原本打算購買一套新房,作為婚房,他付了定金10萬元。如今,這塊空地絲毫沒有破土動工的跡象,婚房計劃已然成了泡影。
反 映
開發商無證違規售房 消費者交了定金難退款
2018年5月份,為了準備結婚,黃先生在撫州市廣昌縣城打算購買一套新房。當時,江西攬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宣傳的嘉和園小區正在對外銷售。
經人介紹后,他來到了該樓盤售樓處看房。“銷售人員帶我看了這塊地,說2018年9月份動工建設,規劃建7棟,我考慮后,就交了10萬元定金,定購了7號樓的一套106平方米的房子。”然而,這讓黃先生后悔不已,“后來9月份沒有動工建設,又說年底建,到了2018年底,又回應說下一年4月左右開建。
一次又一次地推后,黃先生的耐心被消耗地所剩無幾。2019年3月,黃先生提出退款申請,然而,又遭遇了開發商的百般推脫。直到5月5日下午,黃先生的定金才終于被退了回來。“這一次我都辭了工作回來,也去了相關部門投訴,就是為了把錢退回來。”
無獨有偶,早在2018年3月,唐先生也定購了一套嘉和園的新房,然而,唐先生交了123000元的購房定金。
目前,唐先生也提出了退款申請。“銷售說需要走流程,要找領導簽字,答應了退款,但需要一段時間而且還說只能退12萬,另外的3000還不能退,且開發商違約,難道不要賠償違約金嗎?”
“退款的人并不少,之前也有其他人退了。”據唐先生介紹,“后來我們發現,開發商根本沒有辦理建設手續,也沒有預售許可,屬于違規銷售。”
調 查
3480萬元競得土地 不繳納出讓金被收回
這塊地為何一直不開發建設呢?在廣昌縣政府官方網站搜索發現,廣昌縣國土資源局于2019年2月25日發布的“關于解除與符志云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公告”顯示:經多次催繳,土地競得人符志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我局決定解除與符志云2018年12月18日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其位于廣昌縣蓮鄉大道延伸段南側(建材市場東側)……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解除合同的通知文書已于2019年1月30日送達當事人。
同時,根據天眼查信息,江西攬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為符志云。
此外,廣昌縣國土資源局發布的另一條消息顯示,2017年11月17日,廣昌縣成功掛牌出讓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宗地位于蓮鄉大道延伸段南側(昌廈公路西側),土地面積10.86畝,土地用途住宅,容積率1.2,掛牌起始價1600萬元,10家競買人經過幾十次網上激烈報價,最終被符某以3480萬元成交,溢價達1880萬元。消息還介紹,該宗地塊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投資前景良好。
那么,該地塊是否就是嘉和園所在的地塊?記者從廣昌縣國土資源局進行求證發現,確是同一地塊,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土地出讓合同是17年12月18日簽訂的,網站發布的消息應該有誤。”
他介紹,“根據合同約定,土地競得人符志云需要分別在2017年12月20日以及2018年2月20繳納完土地出讓金。”
“但是他一直不繳納,催了很多次,每次他都說下個月,這期間縣里也是想動員他繳納,直到后來沒辦法了,縣里同意解除合同,我們今年1月電話告知了,接下來,4月底將走完程序,沒收其400萬保證金。”
“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這塊地就不能使用,我們一直在監督,所以,他所有手續都沒辦理,明顯是不能預售的。”
上述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下達解除合同的通知文書后,有好幾個市民來詢問這塊土地的事情,他們都是在那里買了房的,因此,我們為了避免其他人上當受騙,將解除合同的公告發在網上。我們也對符志云進行了警告。”
開發商
已經不售房了 在辦手續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聯系了廣昌縣嘉和園的銷售中心,一名銷售人員聲音有些支吾,“現在沒有房子賣了,這里以前是中央公館的售樓部,現在是嘉和園,都是同一個老板。” 她還介紹,“之前可能手續沒辦全,已經在辦了。”
然而,謊言已經被戳破,很明顯,這塊地使用權并不屬于該公司,何來“已經在辦手續”的說法?
房管局
開發商涉嫌詐騙
目前,該開發商預售違規收取了多少消費者的預售款? 對于這種違規行為,為何沒有受到任何制止和處罰?
記者撥打了廣昌縣房產管理局電話,該局一名分管負責人介紹,“他們什么手續都沒有,這塊地就不是他們的,這是涉嫌詐騙。去年2月份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對他們的負責人做了詢問筆錄,要求停止售房行為。”
然而,事實上,該開發商依然在收取預售款。
既然知道了違法事實,為什么沒有相關強制制止措施呢?上述負責人直言稱“沒有”,他表示,“我們也一直在監督,把宣傳頁等都收掉了,但是他們跟躲貓貓一樣。這個事我們也跟縣里領導匯報了,接下來,會要求開發商一個星期內處理好,退款給購房者,否則公安機關會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