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關子辰)近一段時間,海南鄉村民宿似乎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不過,隨著新辦法的出臺,發展參差不齊的鄉村民宿有望步入規范化運營。5月22日,繼《海南省鄉村民宿發展規劃(2018-2030)》后,海南又接連出臺《海南省鄉村民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海南省促進鄉村民宿發展實施方案》兩個文件,文件對民宿開辦要求、開辦流程、經營規范、監督管理等進行規范,并明確要求新建鄉村民宿必須堅持逢建必報,嚴禁以開辦鄉村民宿名義變相發展房地產。一直以來,海南發展鄉村民宿資源空間分布不均衡,而新規的出臺,也給海南的鄉村民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辦法》指出,海南省對開辦鄉村民宿要求具有合法土地和房租使用證明、合法的房租租賃合同,鼓勵簽訂十年以上長租合同,租約到期后承租人有優先續租權等規定。同時,該《辦法》還規定,海南省鄉村民宿的經營規模原則上應符合經營用單棟民宿客房數量在14間以內、單棟床位數應當在30床以內、客房凈面積原則上不少于8平方米(不包含洗手間)、單棟建筑面積不得超過800平方米等條件。
雖然海南對鄉村民宿提出了更高的設想,不過,目前依照海南現有的400多家鄉村民宿資源來看,分布并不均衡,其中多集中在海南南北部沿海區域以及東線旅游帶,而中部和西部相對較少。
近一段時間,全國一些地方民宿的規范也陸續出臺,中國旅游協會民宿客棧與精品酒店分會會長張曉軍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規的陸續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民宿產業的發展,目前全國各省份鄉村民宿發展情況不一,一些省份關于鄉村民宿的規范或者辦法還在制定中,預計未來會有更多地方規范陸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