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8日訊 廣東省住建廳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汕頭市龍華建筑總公司(以下簡稱“龍華建筑”)承建的汕頭市龍湖賓館改擴建項目工程于4月2日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經核查,龍華建筑安全生產條件不過關,廣東省住建廳決定給予其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的行政處罰。
根據《汕頭市住建局轉報龍湖區住建局關于復核汕頭市龍華建筑總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報告》,龍華建筑存在抽查保健理療中心工程存在配電箱不符合要求,線路架設不符合要求;抽查廠房疊建項目(飄影)工程存在防護棚搭設不符合要求,安全警示標志不足,局部臨邊洞口防護不符合要求,局部腳手架連墻件不符合要求,配電箱未接入PE線等問題,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中國網財經記者查詢天眼查得知,2017年,龍華建筑曾因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廣州市越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在執法人員開具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期限內,龍華建筑仍未對安全隱患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因此被越秀區安監局給予警告并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