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訊(記者 徐文智)近年來,預付式消費糾紛頻發,成為消費者投訴熱點。虛假宣傳、誤導消費、強制交易、不公平格式條款等侵權行為成為消費爭議的難點問題。特別是經營者單方面終止合同,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無理拒絕、故意拖延解決等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近日,陜西省富平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針對該縣健祺體育健身房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了公開披露。
據富平縣消保委秘書長馬永崗介紹,今年2月24—27日,有多名消費者向富平縣消保委投訴稱,他們分別于2018年8月11日、9月12日在健祺體育健身房辦理健身會員年卡一張。同年10月20日,健祺體育健身房(二樓三樓)以樓下賓館裝修斷電為由,發出閉館一個月的告示。一個月之后,賓館裝修好后,健身房仍未開館。閉館期間,消費者多次詢問,工作人員皆以斷電、衛生未打掃為由解釋推脫。后期,健祺體育健身房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負責人也無法取得聯系。會員陷入維權窘境,繳納的會費遲遲無法退還。消費者將健祺體育健身房投訴到富平縣消保委。
經多方調查,富平縣消保委與健祺體育健身房負責人張楊取得了聯系。張楊稱自己不在陜西,并答應今年3月20日左右回富平縣處理。3月25日,消保委工作人員再次聯系時,張楊推脫說過幾天回來。但后續再聯系時,電話已被設置呼叫受限。4月8日,富平縣消保委向健祺體育健身房下達了調查函,通過微信發送至張楊本人,要求對方說明情況。對方承諾,5月1日一定回來開業,若不開業就辦理退費。截至目前,消保委工作人員一直未聯系到張楊,也未見健祺體育健身房開業。
消委會點評
侵害消費者求償權
富平縣消保委秘書長馬永崗認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是各級消費者組織的法定職責,配合調查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健祺體育健身房在與消費者發生糾紛后,拒不與消費者協商,對消費者的訴求久拖不決,侵害了消費者的求償權;對消保委組織的調查、約談不聯系、不說明、不回應,無理由拒絕、推脫,涉嫌構成不履行經營者法定義務等違法行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八項賦予消協組織“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的法定職責,富平縣消保委對健祺體育健身房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公開披露。
馬永崗代表富平縣消保委嚴正敦促健祺體育健身房應正視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和消保委依法履行監督調查的法定職能,積極端正態度,勇于承擔經營者責任,在接到公開披露意見后迅速前來消保委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富平縣消保委將依法履職,保留支持消費者訴訟、提請公益訴訟、建議行政處罰等方式,譴責經營者違法行為,凈化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