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日訊 樓上還是毛坯房的鄰居,下水道反水滲漏殃及樓下鄰居,這筆損失又該找誰? 業主甄先生在青島西海岸新區深港城購買了一套房,2018年12月31日交房,今年六月份剛裝修完入住,才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被水泡了客廳和廚房,可因樓上的業主自交房后沒有裝修和使用,業主多次找到開發商,但卻一直未得到明確答復和處理。開發商有關負責人賴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的原因是樓下的業主裝修時將裝修材料投入導致,目前已經通開,對于業主要求的賠償,他們不能滿足。
漏水泡了地板和墻面
據甄先生介紹,他于2017年購買了一套深港城二期毛坯房,2018年12月31日交付,今年6月份裝修完成后入住。7月份,由于樓上業主家的地下水管道反水滲漏,將自家客廳地板、墻面和廚房都不同程度的浸泡,導致墻皮部分脫落,地板凸起。
“因為白天上班不在家,也沒有注意,晚上回家之后才發現一直從屋頂往下滴水,我趕緊聯系了樓上鄰居。”甄先生告訴信網,自己家住在9樓,10樓的業主因交房之后一直沒過來,且人還在外地,從外地趕回來又耽誤了三兩天的時間,鄰居回來打開家門才發現,原來是洗手間的地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導致,問題的關鍵是因10樓業主自交房后沒有裝修,房屋仍屬于毛坯狀態,出現這種情況,他也覺得十分冤枉。
既然10樓業主并未裝修和使用該房,出現這種情況,是否是房屋在建設時下水管道本身質量存在問題,這令甄先生感到十分質疑。于是找到開發商,但對方則稱因房屋已交付半年之久,地下水管道滲漏被堵是因其他樓上住戶所導致,與他們本身無太大關系。
開發商:賠償要求無法滿足
“后來我又找到物業,物業安排維修師傅過來幫忙把地上水管道通開了,現在不漏了。”雖然已不滲漏,但之前被水浸泡的地板和墻面又該如何處理,物業方面只說會幫忙維修和協調,開發商方面也沒有給個明確說法。
“我希望開發商能夠給我維修好損壞的地板和墻面,恢復原樣就行,如果他們不幫我修,就得賠償2000元,我自己找人修。”甄先生表示。
為進一步了解,信網聯系到深港城開發商青島深港基業投資有限公司,工程部負責人賴經理表示,房屋在交付之前都已完成通水試驗,沒有任何問題,甄先生反映的問題是由于樓上幾層業主在裝修時,裝修材料堵了下水管道所致,并不是房屋建設本身的問題。他們已經安排施工單位和物業一起把下水管道通開,目前已不再滲漏。對于甄先生所說的賠償,他們并不認同。
質檢科:可通過第三方鑒定
針對此事,西海岸新區住建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質檢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通過前期開發商建設工程提交的相關建材資料合格證及通水試驗來看,開發商的下水管道建材本身沒有問題。由于房屋已交付半年有余,到底是人為原因或是其他因素導致下水管道被堵還不能確定,若業主不能舉證開發商的建材使用有問題,要求開發商賠償恐怕有點難。
“業主可以通過第三方專業鑒定,證明是開發商的責任,責任劃分明確后可以要求賠償。”工作人員也表示,之前也曾多次和業主解釋過此事,目前滲漏也已經修復,后期賠償問題,還需開發商和業主再進行協調。 信網記者 叢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