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8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中建中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朱家洼社區改造項目(新天地3號地塊)一期,因施工單位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被嶗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處罰。
《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45條明確規定:未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并將其列入工程概算的、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未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將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挪作他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依據上述規定,嶗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整改,予以警告,并處2萬元罰款。
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撥打中建中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辦公電話,但是一直無人接聽。信網記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