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9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行政處罰結果顯示,中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處罰顯示,中航建設集團施工的圖書館(含人防工程)等8項(大興區第一中學西校區新建工程項目)-圖書館(含人防工程)、藝術中心、主校門工程,藝術中心二層南側外墻腳手架部分架體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連接件,僅設置了可承受拉力的單向拉結限位,未設置可承受壓力的構造,連墻件設置不可靠。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第6.4.6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