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0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前發布的處罰信息顯示,北京城建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被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處罰信息顯示,北京城建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門頭溝區永定鎮曹各莊村的門頭溝區采空棚戶區改造曹各莊北側地塊定向安置房項目-三標段,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三層至四層樓梯未安裝正式欄桿前未搭設防護欄桿,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 DB11/945-2012第2.7.2條的要求。2、二層短邊長度超過1.5米的洞口四周未搭設防護欄桿,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 DB11/945-2012第2.6.2條的要求。3、三層東側結構臨邊未設置防護欄桿,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 DB11/945-2012第2.7.1條的要求。
據天眼查數據,北京城建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是致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20%。
天眼查數據還顯示,北京城建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曾多次遭環保處罰。最近的一次處罰日期是2019年10月31日,處罰單位是北京市延慶區生態環境局,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處罰類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