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2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0年第二批9起典型違法案件,涉及河北恒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衡水市承建的世紀名郡1-5#、14#項目,存在3#樓施工升降機超重量限制器失效,上極限觸發元件未安裝,施工升降機外圍護門及吊籠單開關機械鎖鉤失效;3#樓電梯井內未搭設安全網,電梯井口防護門不規范;3#南側霧炮機開關箱內一閘多用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23條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