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2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前發布的信息顯示,北京城建北方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北方集團”)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被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處罰信息顯示,北方集團施工的位于大興區舊宮鎮的大興區舊宮鎮DX07-0201-0010、0011、0012地塊R2二類居住、A33基礎教育用地項目(1#住宅樓(自持住宅)等16項),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施工現場的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引自分配電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4.3.9條的要求。2、施工現場后澆帶固定的蓋板嚴重破損,起不到防護作用,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6.3條的要求。3、辦公區、生活區分配電箱內配線混亂,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10.10條的要求。
天眼查數據顯示,北方集團有六大股東,其中北京城建持股比例最多,達20%。北方集團官網顯示,公司是北京城建集團旗下的優秀成員企業,成立于2002年,目前為集工程總承包、房地產開發和資本運作于一體的大型建設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