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7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信息顯示,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一局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被責令改正,分別被處1000元罰款。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亦莊開發區河西區X36F1地塊的中國石化(亦莊)智能制造研發生產基地項目(研發測試樓(研發測試樓A座、研發測試樓B座)等6項),施工單位存在以下問題:1、施工現場消防泵房沒有建造且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引自施工現場分斷路器的下端,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4.3.9條的要求。2、施工現場東側坡道末端臨邊防護未設置,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7.1條的要求。
中建一局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區拱辰街道17-02-10地塊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7-02-09地塊A33基礎教育用地項目(1#住宅樓等16項)(3#-5#住宅樓、10#-11#住宅樓、G3公共配套樓、地庫2)工程,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安全隱患:該工程基坑開挖深度為10米,現場僅設置了1條人員上下坡道,違反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2.8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