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0日訊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月2日公示了三則對蘇州歌林小鎮投資有限公司的處罰,原因都是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合計處罰金額15300元。
根據處罰公示,蘇州歌林小鎮投資有限公司,在蘇地2014-WG-48(2)號地塊蘇州歌林小鎮商業316#商鋪、416#商鋪和516#商鋪裝修消防工程項目建設中,均在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未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已由南通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5日擅自施工。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故予以立案。
據天眼查數據,蘇州歌林小鎮投資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11月遭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處罰,處罰事由是在吳中開發區天鵝蕩路1-1號建房,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3條之規定,屬違法建設;地下車庫未經基礎驗線,違反《蘇州市城鄉規劃條例》第26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