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8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信息顯示,對北京亮馬置業有限公司(簡稱“亮馬置業”)罰款1.5萬元,處罰依據是《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指出,2020年3月31日現場檢查時,亮馬置業未在其開發建設的位于朝陽區將臺鄉駝房營村的將臺水岸家園項目(推廣名為“壹亮馬”,京房售證字(2019)190號)銷售場所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節能設計指標等建筑節能信息,履行相關信息告知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壹亮馬項目是九龍倉、綠城、中交三家開發商聯合打造,產品定位為一線城市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