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貴州省下達2020年第一批農村住房保障省級補助資金,共計1.5億元,用于脫貧攻堅農村住房保障查缺補漏工作中發現的因自然災害等原因的新增危房改造等工作。
4月29日,為認真落實全省脫貧攻堅“沖刺90天打贏殲滅戰”動員大會要求,根據《貴州省2019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整改方案》工作部署,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第一批農村住房保障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將2020年第一批省級農村住房保障資金下達至全省各級相關部門。
根據該通知,此次下達的資金共計1.5億元,統籌用于脫貧攻堅農村住房保障查缺補漏工作中發現的因自然災害等原因的新增危房、經移民部門批準退出易地扶貧搬遷后實施就地改造的危房,需拆除的危房,各地利用農村閑置公房兜底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的修繕加固工程,各地自行實施的經扶貧部門認可的邊緣戶危房改造、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整治、人畜混居整治等工作。
資金由省財政廳直接對省直管縣,以及“9+3”貧困縣(區)中的非直管的晴隆縣、榕江縣、七星關區辦理資金調度,其他非省直管縣資金調度由市(州)辦理。
各級財政部門要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農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加快和規范補助資金的撥付,加強對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切實做好全省農村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政策有關規定,該資金納入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范圍,貧困縣(包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可統籌整合使用,并按照縣級制定的整合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管理使用。(記者 羅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