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29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按照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1月17日《關于春節食品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號)要求,現將涉及該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2家生產經營企業的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自太原市杏花嶺區二小熟肉經銷部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山西省平遙縣寶聚源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19年11月9日的醬香驢肉,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檢驗,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山西省平遙縣寶聚源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對檢驗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檢申請,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檢驗結論仍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生產企業:晉中市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2月31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立案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醬香驢肉生產批號為2019-11-09,共生產1810袋,規格250克/袋,自檢留樣10袋,銷售1800袋,無庫存,召回1669袋。導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驢肉鎘(以Cd計)超標。整改措施:加強原料進貨查驗,嚴格出廠檢驗。晉中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金額262元、沒收不合格醬香驢肉1669袋、罰款211500元的行政處罰。
經營企業: 太原市杏花嶺區二小熟肉經銷部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醬香驢肉30袋,已全部銷售,無庫存。該企業按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義務。太原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