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5月25日接省局網上轉來食品抽檢不合格檢驗報告(抽樣單編號:SC20420000003330777)抽樣單及抽檢不合格檢驗報告,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0年4月21日,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受省局委托對武漢市黃陂區欣百尚購物中心,于2020年4月21日銷售的青豆角(豇豆)抽樣檢驗,2020年5月21日出具檢驗報告,滅蠅胺項目實測值1.1mg/kg,標準指標≤0.5mg/kg,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滅蠅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情況。武漢市黃陂區欣百尚購物中心于2020年4月21日銷售的青豆角(豇豆),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我局灄口市場監督管理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后處理規范規范(試行)》展開了調查處置工作。一是進行了調查,該批次的青豆角(豇豆)是2020年4月21日,從武漢市黃陂區四季美蔬菜批發市場蘭氏商行購進,已全部銷售完畢,共計23.62公斤,貨值216.4元。二是根據本局查明的事實,武漢市黃陂區欣百尚購物中心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屬于銷售禁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決定給予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7元;2、罰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批次青豆角(豇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購進商品質量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加強員工和采購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嚴格進貨渠道的規范,落實索證索票,保證貨源的食品安全。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