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編號 NO:2020CJ01515),報告中反映我區的武漢麥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2020年5月21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對廣水西亞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武漢麥味香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10日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進行抽樣檢驗,經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該批次綠豆冰糕(原味)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標準指標為≤0.25 g/100g,實測值為0.40g/100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NO:2020CJ01515。
二、2020年6月11日我局將檢驗報告送達武漢麥味香食品有限公司,開展核查處置,要求該公司對不合格批次產品進行召回,分析不合格的原因,進行整改。該公司收到檢驗報告后未提出復檢申請和異議。收到報告后,該公司開展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共計召回168.9公斤2020年5月10日批次的綠豆冰糕(原味)產品,分析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中使用了疫情發生前未使用完畢的食用油,食用油未密封好,發生氧化所致。經查,該公司2020年5月10日生產綠豆冰糕(原味)510公斤,對外銷售500公斤,貨值共計4500元。
三、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一)、(二)、(三)項,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三項,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對該公司作出了警告、沒收不合格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