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九期)。
臺州市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九期)
根據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202023778檢驗報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岳雪仙銷售的蔥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0年7月27日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攤位銷售的蔥進行抽樣送檢,經檢驗出具檢驗報告(編號№:202023778),報告載明:克百威實測值為0.234mg/kg,標準指標為≤0.02,檢驗依據為NY/T 761-2008(第 3 部分);氟蟲腈實測值為0.038mg/kg,標準指標為≤0.02,檢驗依據為SN/T 1982-2007。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氟蟲腈,克百威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及召回情況:2020年8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檢測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發現抽查的批次產品已售完,現場未發現剩余產品。因消費者不明確故無法實施召回。截至2020年8月19日,未接到消費者關于該批次產品的相關投訴。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當事人未查驗供貨商營業執照及蔥的合格證明,未保存票據等進貨憑證,其銷售的不合格蔥來源不明,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要求其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保證銷售的產品可溯源。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