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管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10月15日接到網上轉來編號:DC20442000608332298 抽檢不合格檢驗報告,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0年9月10日,廣東省中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受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在中山市港口鎮泰佳購物廣場,對武漢市嘉樂軒食品廠于2020年8月10日生產的 “蘇式冰沙綠豆月餅”產品抽樣檢驗,2020年10月13日出具檢測報告,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情況。武漢市嘉樂軒食品廠生產的“蘇式冰沙綠豆月餅”,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我局灄口市場監督管理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后處理規范(試行)》展開了調查處置工作。一是進行了調查,查明該批次的“蘇式冰沙綠豆月餅”共生產26件(規格:5公斤/件),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售價每件58元,貨值金額1508元。二是根據本局查明的事實,武漢市嘉樂軒食品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之規定。屬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本局決定給予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30元;2、罰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批次產品“蘇式冰沙綠豆月餅”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夏季高溫濕熱,產品存儲不當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組織員工學習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廠里制定的制度;2、成品倉庫貨物保持通風及干燥。3、加強原材料采購和入庫驗收管理,不合格原材料不得入庫。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