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9期)》(2020年第260號),其中涉及我市生產企業東莞市塘廈錢盛飲用水廠。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標稱東莞市塘廈錢盛飲用水廠生產的九宮山飲用純凈水產品
標稱東莞市塘廈錢盛飲用水廠生產的九宮山飲用純凈水(商標:/,規格型號:16.8升/桶,生產日期:2020-09-24)產品,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立案調查,該企業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340元;2.處罰款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20〕Z612280201號)。
該企業對上述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進行了排查分析,認為是清洗桶的消毒劑加入消毒水箱時未混合均勻,未提前打開沖洗泵,導致個別桶消毒不到位造成的。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入消毒劑時充分混合均勻,提前打開沖洗泵;加強監測消毒劑濃度的衰減,及時補充消毒劑。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