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 第1號)顯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對45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0〕1570號)《關于對66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0〕1627號)《關于對92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0〕1704號),涉及內蒙古自治區9家企業和33家個體經營戶。其中,阿巴嘎旗天潤發超市有限責任公司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大昌川精選青磚碎茶;生產日期:2017年06月20日;抽樣基數:20袋;檢驗不合格項目:氟;檢驗機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阿巴嘎旗天潤發超市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大昌川精選青磚碎茶氟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90元;2.罰款10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阿巴嘎旗天潤發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已經向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